環境部修訂「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」,持續強化陸域水體(河川、湖泊、水庫)品質管制: 對齊飲用水水源標準:調修丙類水體「氨氮」基準,與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同步,落實源頭嚴格控管。 健全水域遊憩法規:增訂丙類以上水體適用「水域遊憩」基準,建構完善的水體品質把關機制。 ⚠️ 親水小提醒:實際水域活動開放與否,仍請遵循各場域主管機關之安全告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