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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下水污染源與人類活動息息相關可歸類為以下來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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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:家庭廢污水、下水道管路及化糞池破損外洩的污水、垃圾掩埋場處理不當形成的垃圾污水及醫院排出具有感染性的污水,皆可能滲入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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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業:工業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棄物、排放含毒物質、重金屬廢水、工業製程廢水,均可能污染地下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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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業:含高濃度鹽分等無機物的灌溉農業廢水、農藥殘餘物質;畜牧場動物糞便中的有機物、細菌等或是施肥及改良土壤的藥劑,也同樣有污染地下水之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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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:海水入侵、油管破裂、拆船廢棄物、化學工廠化學品的洩漏、化學成品或有毒物質運送車輛發生交通意外、遊槳區廢棄物等等不勝枚舉,都有可能成為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原因。